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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心情不好骂人之后才发工资dd-【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05 16:57:52 阅读: 来源:太阳镜厂家

女老板心情不好 骂人之后才发工资

今天我们要掰扯一件新鲜事儿:小黄刚刚结婚买了新房,还房贷的压力很大。不巧,最近女老总因离婚的事烦心,竟然不发工资了。11月9日,小黄向新街口商圈调解委员会求助。经调解,女老总终于愿意发工资,但提出了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条件。公司欠小黄工资一共2700元,她可以支付,以后小黄愿意继续在公司干她也欢迎,也不需要他道歉,但必须把小黄骂一顿,她解气了,就支付全部员工的工资。调解员立马儿喊小黄回来。听了要求,小黄说被骂几句没什么,只要大家能拿到工资就行,他还当场写下了保证书:为了工资,不怕牺牲。(11月12日《现代快报》)

换个角度思考

也是另类警醒

如果说员工是创造企业财富最活跃的要素,是发展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底层给力的生产力的话,那么企业老总则是上层建筑的高端领导者和高级人才,企业或者社会善待一位老总,也许就是间接善待了几十、几百甚至几千几万的员工,从这点来说,给老总解忧和排难,不仅是企业老板一个人扛的事情,更是各种相关商会、协会以及社会组织和政府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其实,经营企业,老总们的压力比员工要大很多,负面情绪更容易滋生,只不过很多老总选择了将苦楚埋藏心里的消极做法,不愿当着员工的面表现自己的不快,但是这种强装的笑脸也终有忍不住发泄的时候,“骂人才发工资”就是典型的负面情绪无端爆发现象,更关键的是,面对不少的老总“过劳死”的夭折,如何给老总们减压,如何让老总们轻松上阵,不仅是老总们自己的事情,也是全社会的事情。

不是说呵护和关爱员工不重要,而是在关爱员工的同时,如何同时建立起呵护老总负面情绪的企业和社会机制,让老总们有了烦心事,能够很容易找到倾诉的地方,能够有人耐心倾听,能够有人给老总们积极健康的心理按摩,疏导不良情绪,排解忧郁,这同样考验行业组织和社会管理人才的人性化智慧。老总们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中间力量,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精英分子,让老总们快乐地生活,快乐地工作,将快乐传递给员工,在和谐融洽气氛中实现各自的事业和人生价值,实现员工、企业和社会发展的三赢,何乐而不为呢?

宽容老板骂人

更显男人胸怀

发工资可以,但得附加上一个特别的条件,即准许女老板把讨要工资的男员工臭骂一顿——这样的社会新闻读来既好笑又可气,企业甭管大小,都得遵纪守法,按时给员工开工资,恶意拖欠或拒绝支付,员工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还可诉诸法院对簿公堂。可话是这么说,理儿也是这么个理儿,若凡事都走这样的程序,都这么没商量、没通融余地的话,恐怕也不是啥好事。

比如,在我看来,南京这家企业女老板开工资前得臭骂员工一顿这事儿不要说毫无道理,甚至还违背公德,这样的事捅出去,估计众人的唾沫星子都能把女老板淹死。也就是说,倘若真是对此上纲上线,直至通过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或调解结案,迫使女老板把该给的工资全给了,但当事双方的脸会撕破,伤了和气不说,因为与丈夫离婚导致感情受伤,失魂落魄的女老板积郁心间的愤懑、痛楚或失意情形无处宣泄,这对一名女性老板,对一家私企的未来发展恐怕也不是啥好事。企业为此关张了,现有的员工岂不是都得各奔东西吗?事实上也正是这样,由于她的消极态度影响了公司的效益,甚至连工资都发不出来了。

所以,我以为,女老板提出的开工资的先决条件看似无理、无聊,甚至违法,但我们更应该看出新街口商圈调解委员会撺掇员工小黄答应女老板,挨上一顿臭骂隐含着的一片苦心与善意:这么做,既有效纾解情感婚姻失意的女老板的郁闷或痛楚等坏情绪,同时也更能帮助女老板尽快走出婚姻情感破裂给她造成的心理阴影,以及由此可能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甚至灭顶之灾。

而从员工小黄当场写下“为了工资,不怕牺牲”的这一庄重承诺,并果真忍受让女老板臭骂一顿的坦荡表现,我们更能看出一个男子汉的博大胸怀与应有气度。

前提条件荒唐

于法于情不通

员工上班拿工资,这是天经地义的劳动报酬,受到法律保护。老板给员工发工资不是什么恩赐,而是法律赋予的劳资关系。按时如数给员工发工资没有任何的附加条件可讲。“骂员工”才能发工资这是恶意添加的“自私”行为,让人情以何堪?

员工和老板是平等的劳动关系,不是供老板出气解恨的“橡皮人”和“出气筒”。如果老板欲出气解恨,完全可以寻求一个正常的渠道,而不是把员工当成前夫的替身,出气发泄的靶子。骂人是侵犯人权,侮辱人格的违法行为。岂能将自己的痛苦建立在损害他人利益之上。把“骂员工”作为发工资的筹码,以伤害员工感情为代价,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老板有病员工吃药”,自己情感受伤让员工无辜遭殃,于法于情于理不通。

“骂员工”发工资,虽是个例,但是老板有气,让员工买单的现象并非绝无仅有。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种现象:企业的管理者或老板心情不好,便拿员工出气,可谓:“烧不着火怪风箱,睡不着觉怨床帮”。生产经营上遇到问题,企业效益不好时,就把员工当做发泄的对象,动辄惩罚员工,让员工罚站、下跪、扣发工资来解自己的怨恨,满足自己的心理平衡,让员工心理失衡。

企业管理者的心里有气只是个人的私事,私事不能带到工作上,更不能把员工当成发泄的对象,牵连无辜。老板和员工权利和人格是平等的,不能利用强势话语权打压员工。员工是企业得以发展的支撑,员工不是机器和程序,是有感情的。现代企业注重的是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尊重理解员工是本分,“爱人者,人恒爱之”。

明显违法行为

法律蒙受羞辱

劳动者以这样的方式拿到工资,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哀。如果我们有关部门强大,用人单位会这样不把劳动者放在眼里,无视劳动者的权益吗?正是因为有关部门的纵容、支持,才使用人单位肆无忌惮地不把劳动者的尊严放在眼里。

劳动者挨骂了,在用人单位的强势和有关部门的“按住”下,不能还口,只能忍受着这样的侮辱,其实这也是让法律蒙羞,受到侮辱。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虽然受到法律保护,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但是用人单位不遵守,能拿他们怎么样,最后有关部门不还是按照她的意思来吗?法律有什么用?法律在他们眼中一文不值,违反法律,竟然不受惩罚,有关部门不但对这样的违法行为不制止,还认为这样“问题解决”了,法律还有多少严肃性。

也许对有关部门来说,只要让劳动者拿到了劳动报酬就行了,但是在一个现代社会里,有关部门仅仅做到这还不够,有关部门不但要帮助劳动者拿到报酬,还要帮助劳动者有尊严地拿到报酬。一个人有尊严地生活在我们这个社会,就需要一个人不但有尊严地劳动,还要有尊严地获得自己的报酬。拿工资须挨臭骂,这样获得劳动报酬,是以损害劳动者尊严为代价的,难道有关部门能对这样的行为熟视无睹甚至同意用人单位这样的行为吗?

私营企业女老板因与老公离婚心情不好我们可以理解,但这不是损害劳动者和法律尊严的理由。一旦法律没有尊严,我们更多的劳动者就失去尊严的保障。因此,拿工资须挨臭骂蒙羞的不是一个人,还有众多的劳动者和法律。有关部门对这样的行为明知道却不制止甚至纵容,应该对这起事件负责。作为每一个劳动者,都有理由要求这样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道歉,受到惩罚,都有理由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

三言两语

●小黄着实憋屈,要自己的工资,却是在挨了老总一顿臭骂后才换来,老总不但侮辱了小黄的人格,伤害了他的自尊心,而且也涉嫌侵犯小黄合法劳动权益,应该谴责老总的不良行为。

——卢静雯

●老总管理员工感情用事、自私自利,是道德和法律意识的淡薄。

——方华

●老总离婚心情不好,但是,她没有找到一个更合适的平台去宣泄,那么,究竟谁来替老总们宣泄糟糕的心情,释放生活和工作压力?

——刘志伟

●私营企业女老板不给员工发工资,劳动者想到了有关部门,但是,有关部门又如何做的呢?让劳动者挨一顿骂!这是何等的荒唐。

——许如风

●在有关法规中,并没有这样的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说,只要劳动者劳动了,用人单位就得无条件地支付劳动报酬,可是现在却变成了有条件的,即必须让劳动者接受挨顿骂这个前提条件才能支付劳动报酬,实在奇怪。

——马雄飞

●女老板情场上失意,婚姻受挫折,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打击,很受伤,有气没处出,有火没处发,欲找个发泄的渠道,心情可以理解,也值得同情。但是把“臭骂员工”作为讨价还价的理由,作为发工资的条件,显得荒唐可笑,凸显极端的自私过分。

——鲁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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